茲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及本公司所訂「取得或處分資
產處理程序」代子公司公告處分「群益安穩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相關
資料如下:
一﹑證券名稱:群益安穩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二﹑事實發生日:88年4月30日至88年10月26日
三﹑交易單位數量:12,128,546.3單位 ;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1.8457~12.1362元 ;
總金額:新台幣145,825,478元。
四﹑特別交易條件:無。
五﹑交易相對人: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與公司之關係:無。
六﹑處分利益:新台幣825,478元。
七﹑交付或付款條件:交易當日一次付清。
八﹑交易之決定方式:依成交日基金單位淨值交易 ;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基
金經理公司公告淨值計算 ; 決策單位:董事長。
九﹑迄目前為止持有本交易證券數量:0單位 ; 總金額:新台幣0元 ; 持股比例:0%
十﹑迄目前為止 ,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率:
17.9% ; 占股東權益比率:25.34% ; 最近財務報告中營運資金:104,247仟元 ;
持有證券權利受限情形:無。
十一﹑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十二﹑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短期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