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及本公司所訂「取得或處分資
產處理程序」代子公司公告取得「群益安穩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相關
資料如下:
一﹑證券名稱:群益安穩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二﹑事實發生日:88年3月25日至88年10月2日
三﹑交易單位數量:12,128,546.3單位 ;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1.7870~12.0975元 ;
總金額:新台幣145,000,000元。
四﹑特別交易條件:無。
五﹑交易相對人: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與公司之關係:無。
六﹑處分損失或利益:不適用。
七﹑交付或付款條件:交易當日一次付清。
八﹑交易之決定方式:依成交日基金單位淨值交易 ;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基
金經理公司公告淨值計算 ; 決策單位:董事長。
九﹑迄目前為止持有本交易證券之數量:5,373,011.0單位 ; 總金額:新台幣
65,000,000元 ; 持股比例:0.14%
十﹑迄目前為止 ,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率:
17.24% ; 占股東權益比率:24.51% ; 最近財務報告中營運資金:104,978仟元 ;
持有證券權利受限情形:無。
十一﹑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十二﹑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短期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