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8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之。
3.私募股數:待股東會通過本案後方行決議。
4.每股面額:待股東會通過本案後方行決議。
5.私募總金額: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陸億元或等值之美金或其他幣別。
6.私募價格:暫訂為新台幣10.00元。實際定價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八
之規定外不得自由轉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擴大經濟規模以因應經營環境變化、預計擴大營運規模、
增加營運資金與強化公司財務體質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待股東會通過本案後方行決議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待確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