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緯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1467 南緯
發布時間:2004-07-06
主旨: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93/07/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擬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因應措施:本公司擬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其相關資料如下: (1)申請日期:93/04/29 (2)申請核准日期:93/05/17 (3)證期會發文日期:93/05/17 (4)證期會發文文號:台財證一第0930117923號 (5)發行總額:新台幣參億元 (6)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7)發行價格:按面額十足發行 (8)發行期間:五年 (9)票面利率:0% (10)募得款項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1)公司債受託人:建華銀行信託部 (12)代理還本息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3)承銷機構: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債權人得於本轉換債發 行之日起滿一個月後,至到期日前十日止,除依法暫停 過戶期間及每年洽辦除息或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 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停止轉換,不得請求轉換外, 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將本轉換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15)賣回條件: 本公司應於本轉換債發行滿三年、滿四年及滿五年之前 三十日,以掛號發給債權人一份「債券持有人賣回權行 使通知書」,並函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公告本公司債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權人得於公告 後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 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 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三年及滿四年面額加計利息補償 金合計為債券面額之104.56%及106.13%,滿五年為面額 ),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以現金贖回。 (16)買回條件: (一)本轉換債發行期滿一個月翌日起至本轉換債到期日 前四十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台灣證券交易所股 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收 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五 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發給債 權人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 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 基準日),且函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以下之債券贖回收益率( 自本債券發行日起至債券收回基準日止)計算收回價格 ,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1.發行滿一個月翌日起至發行滿四年之日止,以1.5%之 債券贖回收益率。 2.發行滿四年翌日起至本轉換債到期日前四十日止,以 債券面額贖回。 (二)本轉換債發行滿一個月翌日起至本轉換債到期日前 四十日止,本轉換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當其尚未轉 換之債券總金額低於參仟萬元(發行總額之10%)時, 本公司得以掛號發給債權人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 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 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函知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前項 所述之期間及其債券贖回收益率計算收回價格,以現金 收回本轉換債。 (三)若債權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 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 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者,本公司得按當時之 轉換價格,以通知期間屆滿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持有 之本轉換債轉換為股票。 4.其他應敘明事項:補公告本公司93/04/27董事會決議發 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