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地號:台北縣土城市沛舍坡段工業區小段86號
廠房:台北縣土城市自由街1號
2.事實發生日:93/1/8~93/1/8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18,091平方公尺,折合5,509.82坪,每單位價格11,847.27平方公尺/元,
交易總額214,328,892元。廠房:32,986.66平方公尺,折合10,166.79坪,每單
位價格2,270.01平方公尺/元,交易總額74,880,004元。機器一批(月產能
1,300,000公斤)價款22,880,00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93年1月8日繳付63,000,000元、1月15日繳249,088,899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法院第七次拍賣價
10.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法院拍賣價
11.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是
12.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3.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4.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5.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取得染整廠,擴充產能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