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12/28
2.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36,300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12/29-94/2/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預定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參佰萬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 6.10元至12.10元,但當公司普通股股價低於所定
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3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陸佰萬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本次預定買回股份佔本公司已
發行普通股之三.三六%,並不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金之維持。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偉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
已發行股數之三.三六%,不足以影響本公司之資本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承銷商對本次買回價格之
合理性評估意見摘要:偉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預計以每股六.一元至十二.一元買
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3,000,000股,對該公司財務結構、每股盈餘、股東權益、
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之影響並不重大,訂定之價格區間,其
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訂定亦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