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4/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偉澄投資有限公司及全偉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基準日為92年4月16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合併偉澄投資有限公司及全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乙案,業經
台灣證券交易所台證上字第0920006348號函同意在案。
二、本合併案中,本公司為存續公司,偉澄投資及全偉投資為消滅公司。
三、依經濟部88年7月26日商8821435號函:公司合併時,存續公司與消滅
公司彼此間相互持有之股份,應於合併時一併銷除。
四、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280,000,000元,共分為128,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併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73,609,280元。
偉澄投資持有本公司股份為6,73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67,320,000元;
全偉投資持有本公司股份為11,289,53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
幣112,895,390元;
以上合計18,021,539股,金額為新台幣180,215,390元,將一併於合併基準
日依法銷除股份辦理減資。
五、本公司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893,393,8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