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8/24
2.發行股數:70,590仟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705,900仟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6.員工認股股數:10%,計7,059仟股
7.原股東認購比率:80%計56,472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有股份比例
認購。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1條規定提出10%,計7,059仟股對外公開承
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
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尚有剩餘之畸零股,以及員工或原股東未
認購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0/09/21
13.最後過戶日:100/09/16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9/17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9/21
16.股款繳納期間:100/09/28~100/10/28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70,590仟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
新臺幣705,900仟元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8月16日金管證發
字第100003687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董事會決議之每股發行價格,若因股票價格波動,致除權交易日前不符中華
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
六條之規定,則取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之最
低數,乘以70%並四捨五入至新台幣角,做為調整後之發行價格。為不損及股東權
益,本公司每股發行價格不低於新台幣10元。
(3)有關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實際需要須調整時,
擬授權董事長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