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遠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 之查核報告

股票代號:1460 宏遠
發布時間:2002-08-27
主旨:公告本公司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 之查核報告
1.事實發生日:91/08/27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宏遠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 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 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 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 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 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 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 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 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 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 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 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 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宏遠公司民國九十一及九十年 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計價之部份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 為新台幣(以下同)1,415,130千元及1,266,906千元及其 民國九十一及九十年度上半年認列之投資利益分別為 78,039千元及97,167千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 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 利益,倘該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而有所調整時,對於 宏遠公司民國九十一及九十年度上半年財務報表之可能 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宏遠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 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六 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宏遠公司自民國九十一年度起 ,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 準則」之規定,將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 之會計處理。是項會計準則之採用,使民國九十一年六 月三十日之長期股權投資減少229,429千元並增加同額之 庫藏股票,另長期股權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減少183千 元。 隨附宏遠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上半年財務報表重要會計 科目明細表,主要供補充分析,亦經本會計師執行第二 段所述之查核程序。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