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8/16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
3.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現金股利分派及資本公
積增資配股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年度盈餘分配案經本(九十一)
年六月十一日股東常會決議分配如次:
項次 項 目 每股金額 總 額
1 現金股利 0.20 90,692,899
2 資本公積配股 0.30 136,039,348
3 合 計 0.50 226,732,247
備註:資本公積配股業經呈奉財政部證券暨期
貨管理委員會91.7.26台財證一字第0910141828
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二、玆定於本(九十一)年九月十日為現金股
利分派及發行新股配股之除息、除權基準日,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本九月六日起至
九月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自九月十一日(星
期三)起恢復股票過戶。
三、上述股利以除息、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之股東為分配對象,謹將分配有關事項說明
如下:
1.現金股利部份:自九月三十日(星期一)起
依下列方式發放:
a.依投資人填報之款項劃撥帳號匯撥。
b.由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寄發支票。
2.增資新股部分:依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配授
三○股,不足一股部份,均依公司法第二四○
條之規定處理,一律改發現金,其股份由本公
司股務代理人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按面額承
購。新股得享受本(九十一)年度之股利及其
他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