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遠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

股票代號:1460 宏遠
發布時間:2001-12-06
主旨:公告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
1.董事會決議日期:90/12/06 2.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法買回公司股份。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104,979仟元(依90年度前三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 報告計算) 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90/12/07 ~ 91/02/06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買回本公司股份15,000仟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10.19以下5.11元以上;惟股價若跌破5.11元仍可繼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百分之三‧二二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累積已買回79,698千股,計新台幣577,869千元。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至期限屆滿已達預定買回股份之86.2%,已達穩定 股價目的,另部份買單未能撮合成交而未能按預定數量全數買回。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為維持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第四次買回公司 股份,經本公司第五屆第十一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無。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無。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買回股份總數,僅佔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三‧二二(依截至90年12月6日止,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計 算),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5.05% (依90年度前三季經會 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計算),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 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買回區間價格10.19~5.11 茲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頒「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第二條之規定,補充公告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之會計師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 理性評估意見:此次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 成現金流出之變動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 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依買回區間價格買回公司股份後,對公司之財務狀況可能影響及變動情形如下: 董 事 會 決 議 前 擬 制 性 資 料 最近期(九十年度前 假設計畫買回公司 假設計畫買回公 三 季)經 會 計 師 股份均依買回區間 司股份均依買回區 核閱之財務報告 價格下限買回 區間價格上限買回 截至90年12月6日止 發行且流通在外股數(千股)註 465,125 450,125 450,125 每股淨值(元)(按90年12月 13.09 13.36 13.19 6日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每股盈餘(元)(按90年12月 0.56 0.58 0.58 6日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資產總額(千元)註 8,976,127 8,899,477 8,823,277 股權淨值(千元)註 6,089,037 6,012,387 5,936,187 負債比率(%) 32.16 32.44 32.72 股東權益報酬率(%) 4.23 4.26 4.29 速動比率(%) 32.83 29.31 25.82 流動比率(%) 138.70 135.19 131.70 現金流出(千元) - 76,650 152,850 註:已減除九十年八月十日至十月九日間買回公司股份 12,930,000股及成本 99,013千元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