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0/08/09
2.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法買回公司股份。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962,745仟元(依90年度第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
報告計算,並扣除經股東會決議已分配之現金股利47,799千元及補提法定特別盈
餘公積99,664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90/08/10 ~ 90/10/09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買回本公司股份15,000仟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10.10以下4.90元以上;惟股價若跌破4.90元仍可繼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百分之二‧八九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第一次買回之庫藏股已於90年2月12日
註銷完畢。第二次買回之庫藏股26,029千股及金額223,804千元。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累積已買回26,029千股,計新台幣223,804千元。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本公司第二次申報買回公司股份之目的為維護本
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至期限屆滿本公司已依照董事會決議之區間價格內買回26,029
千股,雖未執行完畢,但已達預定買回股份之51.6%。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為維持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第三次買回公司
股份,經本公司第五屆第九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無。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無。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買回股份總數,僅佔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八‧一四(依截至90年8月9日止,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計
算),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4.31% (依90年度第一季經
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計算),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
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買回區間價格10.10~4.90
茲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頒「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第二條之規定,補充公告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之會計師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
理性評估意見:此次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
成現金流出之變動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
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依買回區間價格買回公司股份後,對公司之財務狀況可能影響及變動情形如下:
董 事 會 決 議 前 擬 制 性 資 料
最近期(九十年度第 假設計畫買回公司 假設計畫買回公
一 季)經 會 計 師 股份均依買回區間 司股份均依買回區
核閱之財務報告 價格下限買回 區間價格上限買回
截至90年8月9日止
發行且流通在外股數(千股)註 478,055 463,055 463,055
每股淨值(元)(按90年8月 12.83 13.09 12.92
9日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每股盈餘(元)(按90年8月 0.21 0.21 0.21
9日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資產總額(千元)註 9,392,901 9,319,401 9,241,401
股權淨值(千元)註 6,133,833 6,060,333 5,982,333
負債比率(%) 34.70 34.97 35.27
股東權益報酬率(%) 1.60 1.61 1.62
速動比率(%) 52.90 49.39 45.66
流動比率(%) 168.07 164.56 160.83
現金流出(千元) - 73,500 151,500
註:已減除九十年三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間買回公司股份 26,029,000股及成本
223,804千元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