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0/03/15
2.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法買回公司股份。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999,303仟元(依89年度前三季經會計師核閱之
財務報告計算,並考量90年1月18日庫藏股註銷所減少
之資本公積─股本溢價30,557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90/03/16 ~ 90/05/15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買回本公司股份50,408仟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10.76以下5.15元以上;惟股價若跌破5.15元仍可繼續
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百分之十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第一次買回之庫藏股已於90年2月12日
註銷完畢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累積已買回40,739千股,計新台幣255,052千元。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本公司第一次申報買回公司股份之目的為維護本
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公司股價自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4.49元(89/10/26/),迄實施買
回股份屆滿日收盤價6.45元(89/12/26)公司股價已回升44%;且實際買回股份總數40,739
千股佔預定買回股份數量54,482千股之75%左右,已達到公司買回股份之目的。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為維持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第二次買回公司
股份,經本公司第五屆第六次董監事聯席會議決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無。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無。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買回股份總數,僅佔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十(依截至90年3月15日止,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計
算),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15.57% (依89年度前三
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計算),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買回區間價格10.76~5.15
茲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頒「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第二條之規定,補充公告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之會計師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
理性評估意見:此次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
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及速動比率變動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
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依買回區間價格買回公司股份後,對公司之財務狀況可能影響及變動情形如下:
董 事 會 決 議 前 擬 制 性 資 料
最近期(八十九年度前 假設計畫買回公司 假設計畫買回公
三 季)經 會 計 師 股份均依買回區間 司股份均依買回區
核閱之財務報告 價格下限買回 區間價格上限買回
發行且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504,084 453,676 453,676
每股淨值(元)(按期未 12.67 13.50 12.88
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每股盈餘(元)(按期未 0.11 0.13 0.13
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資產總額(千元) 9,638,657 9,379,056 9,096,267
股權淨值(千元) 6,385,829 6,126,228 5,843,439
負債比率(%) 33.75 34.68 35.76
股東權益報酬率(%) 0.90 0.91 0.94
速動比率(%) 57.01 42.70 27.10
流動比率(%) 192.08 177.77 162.17
現金流出(千元) - 259,601 542,390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