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 重大訊息 - 公告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從事大陸地區競業禁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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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0-06-25
主旨:公告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從事大陸地區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99/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王豐岳;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董事或經理人,並得自營或為他人經 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王豐岳;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王豐岳;杭州聯發纖維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杭州經濟開發區白揚街道22號大街4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各種新型合成纖維,差別化化學纖維及高檔面料的製造 加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