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9/2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35,629,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9/28~100/11/2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30~13.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6.1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8年3月11日至98年5月6日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公司股份11,849,000股已辦理註
銷。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本公司係兼顧市場機制及維護整體股東權益,視股價變化及資金之有效運作,故未執行完
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一、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告(一OO年六月三十日)每股淨值為13.63元,一OO年九月二十
六日收盤價為新台幣7.76元,前三十日市場平均收盤價為新台幣8.97元,前十日市場平均
收盤價為新台幣8.61元,前三十個營業日(不含今日)市場平均成交量為2,033張;本公司可
買回庫藏股總金額上限為335,629仟元,可買回總股數為32,515,100股。
二、擬定買回公司股份方案如下:
(1) 買回股票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 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335,629仟元。
(4) 預定買回之期間:100年09月28至100年11月25日。
(5) 預定買回之股數:20,000,000股。
(6) 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6.3~13元。
(7) 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 本次預計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60,000仟元。
三、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6.1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
司流動資產之10.91%。
四、本提案經通過後尚需由董事會出具上述股份之買回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且不影響公司
資本維持之聲明書。
五、價格彈性條款: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期間,若市場價格低於執行下限之每股新台幣6.3
元,本公司亦可能繼續買進。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0年9月27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
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2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六‧一五,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一O‧九一,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五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詹 正 田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一、宜進公司訂定之買回價格區間介於6.3元至13元,並未超過依「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
版」規定計算之買回價格區間上限及下限範圍(即13.46元及5.50元),故其買回價格之訂定
應屬合理,另若該公司股價低於買回價格區間之下限(即6.3元)時,仍可繼續買回股份之主
要目的係為維護股東權益,並已符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佈之「庫藏
股疑義問答彙整版」之相關規定,故該公司本次買回股份價格區間之訂定,亦屬合理及適
法。
二、宜進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公司股份,其現金流出上限為260,000仟元,
且股份買回後流動資產仍大於流動負債,由上述二表觀之,宜進公司買回股份後對其財務
結構及償債能力之影響有限,故本次買回公司股份對於其財務狀況應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三、綜上評估,宜進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業經該公司董事會合法決
議,其價格區間之訂定亦具合理且適法,經分析對公司財務狀況與股東權益之影響有限,
故應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