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彰化廠部份廠區於5月18日下午三時許發生火警。
3.處理過程:立即通報消防局進廠滅火,火勢已控制,所幸無重大傷亡。
4.預計可能損失:預估受損金額約為912,426千元(包括存貨586,255千元、固
定資產326,171千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本公司之受損資產已投保火險,並於民國一○○年
八月二十三日與保險公司協商初步理賠金額約為614,893千元,惟本公司認為保
險公司存貨理賠金額偏低,目前正持續與保險公司協商中,最終理賠金額仍未確定。
本公司爰依保險公司估計之初步理賠金額614,893千元及火災廢棄物出售可回
收金額22,593千元及存貨呆滯回轉9,600千元予以扣減,致本期因火災之非常
損失淨額計265,340千元。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發生火災後,第一時間與客戶協調訂單,皆已妥
善處理並取得客戶之諒解及信任,部份延長交期,部份趕工,部份外購以利交貨。
長期部份,本公司台南廠,目前已有5台已正式量產,其餘機台亦加速裝機中,
將可解決本公司因火災致產量減少之產量,本公司亦調整產銷政策,改以訂單
式生產,不再堆積庫存,有利於本公司營業活動之現金流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