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0/28
2.公司名稱: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99年10月28日截止。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民國99年10月29日至
99年11月29日為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認股人,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
購之股數,撥入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