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8/2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受文者: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
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上半年度損益
表、股東權益變動表與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
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
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第三段及第四段所述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
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
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
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
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
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
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附註四.6所述,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
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1,589,413仟元
及1,437,480仟元,其他負債-長期投資貸餘分別為2,954仟元
及11,555仟元,暨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上半年相關之投資損
失分別為36,121仟元及89,921仟元,係依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
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另,附註十一、(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期末持有價證
券情形」、(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及(三)「大陸投資資
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並未依第二段所述之查
核程序執行查核工作。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及第四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
如經會計師查核,對於長期股權投資之評價、相關損益及被投資
公司相關資訊與大陸投資資訊之揭露可能有所調整外,第一段所
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宜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
之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自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宜進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持有該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
民國九十一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
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
核。依本會計師意見,除第三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如經會
計師查核,對於長期股權投資之評價及相關損益可能有所調整外
,該等明細表係依據第五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
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