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盛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標購取得不動產及設備事宜

股票代號:1455 集盛
發布時間:2011-08-10
主旨:公告本公司標購取得不動產及設備事宜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桃園縣大園鄉北港段90、94地號之土地、建物及機器設備 2.事實發生日:100/8/10~100/8/10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 48,751平方公尺(折合14,747.177坪),每坪:新台幣36,766.36元 土地總價款:新台幣542,200,000元 建物總價款:新台幣834,000,000元 設備總價款:新台幣196,000,000元 合計總價款:新台幣1,572,2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法院拍賣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1)投標保證金新台幣304,450,000元抵充價金。 (2)餘款於得標後7日內繳足全部價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標購取得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本次資產係經法院拍賣程序取得,依「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12條規定, 以法院所出具之證明文件替代估價報告或會計師意見。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要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資產係經法院拍賣程序取得,依「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12條規定, 以法院所出具之證明文件替代估價報告或會計師意見。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