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3/2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 5 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 萬元。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四年
7.發行利率:年利率以不超過 3% 為原則。(單利)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
本公司債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證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償還短期借款、改善財務結構。
10.承銷方式:採私募方式。
11.公司債受託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 無
13.發行保證人: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交通銀行新竹分行。
15.簽證機構: 交通銀行信託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發行條件於發行時視當時金融市場情勢授權總經理酌予必要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