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合併日期:91/11/05
2.董事會決議撤銷合併日期:92/04/03
3.撤銷合併緣由:本公司與晶磊半導體公司原於91年11月5日由雙方董事
會通過合併案,並完成向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說明
之程序,同時由雙方公司簽訂合併契約書在案.
然而,在這5個月的洽商過程中,發現雙方企業文化存在重
大差異,由於雙方在歷史背景 .產業類別,甚至管理階層的
管理風格不同,經評估合併後公司的管理模式將不利於未
來經營,進而影響合併後預期效益,因此共同協議取消此
合併案,並完成後續必要之程序結束雙方之合併關係.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電子業務不會受到雙方合併失敗的影響
且不會有任何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