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03/22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90年6月2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與毓發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進行合併,並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合併之事宜。
2.由於經取得會計師及承銷商所編製之雙方公司擬制性合併報表後
發現合併後存續公司每股淨值會低於合併前本公司之每股淨值,而
必需調整換股比例,致暫延執行合併工作,且由於90年下半年度記憶
體產品經營環境劇烈變化,市場景氣變遷,致雙方當初所簽訂之合併
契約書之考量因素已不符現況,另因時空變化,原定之換股比例,已無
法適切反應雙方目前股權淨值,為確保股東權益,經雙方公司充分溝
通後,同意結束執行合併工作。
3.因應措施:本公司將由董事會提報91年度股東常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