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益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出售土地、建物達新台 幣壹億元以上相關資料

股票代號:1452 宏益
發布時間:2001-07-26
主旨:公告本公司出售土地、建物達新台 幣壹億元以上相關資料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 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土地標示:桃園縣桃園市鹽埕段11、 79及79-1地號。建物標示:桃園縣桃園市鹽埕段05~15建號。 2.事實發生日:90/07/2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持份面積:壹萬零伍佰壹拾捌點零陸平方公 尺核算為參仟壹佰捌拾壹點柒壹參壹坪,建物持份面積:壹萬參仟肆佰貳拾點捌捌平方 公尺核算為肆仟零伍拾玖點捌貳坪,交易總額:187,000仟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 免揭露其姓名):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 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 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75,000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第一期款 貳仟伍佰萬元,第二期款參仟壹佰萬元,第三期款壹億參仟壹佰萬元,如逾期每逾一日 買方應加付該期款每日千分之零點伍計算滯納金。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 依市場行情雙方議價,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閱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 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並應公告 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專業鑑價機構:中華徵信所,鑑價結果:266,936仟元,簽證 會計師意見:土地交易價格與鑑價金額之差異未達百分之二十,會計師不擬對土地交易 價格之允當性表示意見,建物轉讓價格之訂定,係為符合購買者之需求,預計未來將拆 除重建,而定之補償售價,在適法上,尚無不符。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 限情形(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 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 適用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處理閒置資產,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