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0/06/29
2.發生緣由:投審會核准┌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設立浙江宏
益纖維有限公司┘乙案
3.因應措施: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及證期會┌公開發行公司從事大陸
投資處理要點┘規定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公司名稱:浙江宏益纖維有限公司
二、股東會通過日期:84年5月8日
三、投審會核准日期及金額:90年6月27日;金額美金貳佰捌拾肆萬柒仟元
四、投審會核准文號:經(九○)投審二字第九○○一四一六二號
五、投資方式:本公司擬以美金貳佰捌拾肆萬柒仟元,對外投資西薩摩亞HONG YI
INTERNATIONAL CO.,再轉投資西薩摩亞CHAI HONG INTERNATIONAL CO.,LTD,並經由該
轉投資事業,以美金貳佰捌拾肆萬柒仟元,間接對大陸投資浙江宏益纖維有限公司
六、主要營業項目:經營聚酯加工絲之產銷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