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所頒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公告本公司買回股份相關資料如下:
一、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二、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一億元。
四、預定買回之期間:八十九年十一月廿四日至九十年一月廿三日,數量:一仟萬股。
五、買回之區間價格:五元至十元,當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時,仍將買回公司股份。
六、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七、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無。
八、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九、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十、董事會決議日期:八十九年十一月廿三日。
十一、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五.一二,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一0.七六,茲聲明本公司董事
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十二、勤業會計師事務所王小蕙會計師對買回價格之合理評估意見摘要:
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暨速動比率
及流動比率下降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並
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