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麗 重大訊息 - 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43條第4項之規定。

股票代號:1444 力麗
發布時間:2010-07-30
主旨: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43條第4項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99/07/30 2.發生緣由: 本公司熱煤加熱程序(M002)P202,沿排放管道壁面設置採樣孔數量,未符合空氣污染防 治法第43條授法定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 3.處理過程: 本公司已於發生缺失翌日即完成改善工程,並自裁處書送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繕具訴願 書後進行訴願。 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貳拾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該廠亦已再重新檢討,加強設備元件及自主檢查並強化煙道檢測因應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