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11/13
2.契約相對人:台灣大學、彩力染整(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彩力染整(股)公司為本公司投資25%之權益法認列
公司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2/11/13~94/11/1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台大抗煞一號」產品國際品檢發
貨中心及「台大抗煞一號」口罩、防護衣、噴霧劑產品之總經銷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一、凡使用「台大抗煞一號」所生
產之產品均需經本公司國際品檢發貨中心檢驗後方可取得防偽認
證。二、彩力染整所生產「台大抗煞一號」口罩、防護衣、噴霧
劑產品將交由立益國際總經銷。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業項目與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可創造公司多角化經營及營業利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