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9/29
2.發行股數:3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23元
6.員工認股股數:本次增資發行新股10%,計3,000,000股,由員工承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80%,計24,0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暫訂每仟股認購136.15892374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本次增資發行新股10%,計3,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停止過戶
日起五日內自行至其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認
購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付桃園縣蘆竹鄉河底段A案之營建工程款及費用。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0/10/12
13.最後過戶日:100/10/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0/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0/12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款期間:自民國100年10月21日起至100年11月21日止。
特定人繳款日:自民國100年11月22日起至民國100年11月23日止,必要時得延長之。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各項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指示或因法令
變更及客觀環境因素而需要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