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30
2.增資資金來源:發行新股公開募集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300,000,000元正
6.發行價格:本次擬採溢價發行新股,每股發行價格暫定2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擬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發行總額提撥10%對外公開承銷(採公開申購配售)。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總額之80%由原股東承購。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優先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原股東認購不足時,
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付桃園縣蘆竹鄉河底段A案之營建工程款及費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實際發行價格、若實際募集金額與預定募
資金額不同之實際資金運用計劃、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其他相關未訂
後續事宜,俟本案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案提董事會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