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軒 重大訊息 - 本公司89年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因先前 與原公司債債權人約定延後清償之清償期屆至,再度與債權人協 議修正支付方式及期限

股票代號:1442 名軒
發布時間:2004-11-10
主旨:本公司89年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因先前 與原公司債債權人約定延後清償之清償期屆至,再度與債權人協 議修正支付方式及期限
1.公司名稱:名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達永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關係:公司本身 3.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4.喪失債信之日期:89/10/24 5.喪失債信之金額:參億肆仟參佰肆拾肆萬參仟伍佰伍拾伍元 6.喪失債信情事之事件內容:依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 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89/10/21) 後二營業日內,以即期支票贖回本轉換債,惟因本公司之營業及資 金狀況,無法如期全部清償,本公司於91年間雖與全體公司債債權 人達成緩期清償之協議,約定由本公司於93/10/20支付全體債權人 本利220,824,968元,及於94/10/20支付全體債權人本利 122,618,587元,但因本公司之營運及資金狀況,無法全數如期清償 ,遂由本公司與全體債權人再度協議緩期清償。依雙方本次協議之 內容,本公司應於93/10/20給付全體債權人本金36,000,000元及利息 12,393,865元、其後二年各分十二次給付全體債權人50,000,000元、 自95/11/20起至96/10/20止分十二次給付全體債權人100,000,000元, 及自96/11/20起至97/10/20止分十二次給付全體債權人67,992,400元, 剩餘未付利息以及因本次延後清償所增加之利息37,155,952元則由本 公司於97/10/20一次支付全體債權人。 7.因應及保全措施:1.本公司先前業已提供高雄縣岡山鎮灣子內段 #0112-0010.0029.0038.0063.#0243-0017.0021.0023.0090地號等八 筆土地計6167.96坪為全體原公司債債權人提供擔保,設定第一順位 給債權人代表: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與債權人依上開條件另行簽訂協議書,並依約定之時間、金額開具 支付本金、利息之票據,連同保證票據一併交付債權人。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