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04
2.減資基準日:93/06/2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次減資後換發之股票共計69,705,3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金額總計697,053,000元整。
二、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其票面股數分為壹拾萬股、壹仟股及不定額股三種,
一律為記名式普通股票。
三、股票簽證機構:華僑商業銀行信託部。
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
(原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361-3033
五、股票換發日程:
(一)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七日。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起迄日期: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二日起至九十三年十月十一日止。
(三)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自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八日起停止在市場買賣。
(四)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
(五)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日期:自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五日起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
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其票面股數分為壹拾萬股、壹仟股及不定額股三種,
並遵照「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股票印製規格印製,且一律為記名式
普通股。
六、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已過戶舊股票換發: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之。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買進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舊股票、過戶聲請書、買進報告書
(私人間買賣者為完稅之證券交易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及留存印鑑,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換發。
(三)集保戶股東,逕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代為辦理換票。
(四)郵寄申請換發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4.換發股票基準日:93.09.17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3.10.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