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8/29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名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
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
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
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
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
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
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六)所述,名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
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155,787仟元及209,242仟元,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
年上半年度影響長期股權投資之投資損失淨額1,854仟元及6,620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
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而得。另附註十一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亦未經
會計師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及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若經會計
師查核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名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
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名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一年度起,採用財務會計準
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將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
股票處理。是項會計準則之採用,使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長期股權投
資分別減少7,601仟元及7,312仟元,庫藏股則僅九十一年度增加7,312仟元,民國九十
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純損分別增加7,601千元及12,000仟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