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10/07
2.公司名稱:大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0年7月28日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0股,業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6963號函核准
生效在案,並經本公司100年9月7日董事會通過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
新臺幣14.80元,但因市場客觀環境變遷致影響本公司股價,本公司於100年
9月26日臨時董事會通過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每股新臺幣13.20元,
預計可募得資金新台幣264,000,000元,其餘發行條件、原股東、員工及
特定人繳款期間不變。
6.因應措施:因調降現金增資認購價致原股東、員工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
部分之補償方案:
(一)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等人。
(二)補償溢繳股款利息之付款日期及方式:
本公司將補償溢繳股款之利息,計算公式如下:
溢繳股款×【(自繳款日~實際付款日之天數(註2))×利率%(註1)/365】
註1:年利率係以100年10月6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牌告固定利率為
基準計算補償。
註2:實際付款日暫訂為100年10月14日,係以確定已繳款人可收到補償款項
之日期;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並於上市
買賣日直接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證券存摺帳
戶。預計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為100年10月12日,實際上市日期將另行公告。
承 諾 書
本公司100年7月28日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0股,業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6963號函核准
生效在案,並經本公司100年9月7日董事會通過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
新臺幣14.80元,但因市場客觀環境變遷致影響本公司股價,本公司於100年
9月26日臨時董事會通過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每股新臺幣13.20元,
預計可募得資金新台幣264,000,000元,其餘發行條件、原股東、員工及
特定人繳款期間不變。若因此致原股東、員工等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
權利受損,本公司願負賠償之責任。
此致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大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修忠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