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26
2.公司名稱:大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及第六項重大消
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11款公告如下:
九十九年度因本公司經營管理策略產生綜效,加上受惠於景氣回升,
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收入淨額達新台幣1,592,271仟元,較上
(九十八)年度營業收入淨額1,335,579仟元增加 19.2%;營業淨利為
新台幣41,537仟元,相較於上年度為營業淨損79,408仟元,營業淨利
大幅增加120,945仟元;稅前淨利為新台幣155,440仟元已轉虧為盈,
相較於上年度為稅前淨損 92,105仟元,亦大幅增加247,545仟元。稅
後每股盈餘達2.46元,為近年來之最佳。其中,認列營業外收入金額
較重大者,係認列投資大鐘印染99年度因出售台中烏日土地,依權益
法認列轉投資收益計118,492仟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