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2/2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大鐘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51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4104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避免該公司短期資金不足對本公司產生影響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936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92515
5.計息方式:
按月付息
6.還款之:
(1)條件:
不適用
(2)日期:
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62
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提供相當本案貸與金額等值之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