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
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
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
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
。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
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
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
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後附財務報表附註四(五)所述,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
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對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其所認列之投資損益及如附註十一所揭露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依
各被投資公司自編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本會計師
並未查核該等財務報表。另財務報表附註十一(二)所述,有關被投資
公司相關資訊,係由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被投資公司所提供
之資料編製,亦未經會計師查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
至六月三十日依據該等未經本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所認列之投資損
失分別為2,828仟元及1,425仟元,至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
十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113,885仟元及132,947仟
元。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
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若能取得各被投資公司同期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之財務報表,而可能需作適當調整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
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
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顯示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
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流動負債總額分別為577,187仟元及674,914
仟元超過流動資產總額分別為226,394仟元及171,841仟元達350,793仟
元及503,073仟元,另因中壢工廠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停工後,
主要營業收入大幅下降,因此能否繼續經營,須視其未來能否改善經
營結果及獲得其他財務支援而定。第一段所述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
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係按繼續經營之假設編製,並未因繼續經營假設
之重大疑慮而有所調整。
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86)台財證(六)59385號
台財證(六)字第09100168169號
會計師:胡湘寧
會計師:林思寧
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93年度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業經揚智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胡湘寧與林思寧會計師查核竣事,並出具保留意見之查
核報告在案。(2)上開財務報告業經本公司93.08.31董事會通過,監察
人承認在案,並置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及抄錄。(3)依證券交易法第36
條之規定公告,詳如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