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4/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損益表及
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季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
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
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
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季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
如後附財務季報表附註四(四)所述,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對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其所認
列之投資損益及如附註十一所揭露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依各被投資公司
自編未經本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季報表評價及揭露,本會計師並未核閱該等財
務季報表。另財務報表附註十一(二)所述,有關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由
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被投資公司所提供之資料編製,亦未經會計師
核閱。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依據該等未經會計
師核閱之財務季報表所認列之投資損失為1,229仟元及421仟元,截至民國九
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為115,484仟
元及133,951仟元。
依本會計師核閱之結果,除上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之財務季報
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財務季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
所述財務季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第一段所述報表顯示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
年三月三十一日流動負債總額分別為589,455仟元及661,477元超過流動資產
總額分別為129,092仟元及229,613仟元達460,363仟元及431,864仟元,另因
中壢工廠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停工後,主要營業收入大幅下降,因此
能否繼續經營,須視其未來能否改善經營結果及獲得其他財務支援而定,第
一段所述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係按繼續經營之假
設編製,並未因繼續經營假設之重大疑慮而有所調整。
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6)台財證(六)字第59385號
核准簽證文號:台財證(六)字第09100168169號
會計師胡湘寧
會計師林思寧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