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4/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
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九十二年度及九十一年度對艾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萊特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認列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
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及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
度對孫公司PROSPER GREAT INC.-Samoa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認列
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
師對上開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投資損益所列之金額係依據
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
。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
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
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
工作及其他會計師的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
當表達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
十一日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第一段所述報表顯示裕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底
及九十一年底流動負債總額分別為638,909仟元及646,664仟元超過流
動資產總額分別為167,041仟元及240,917仟元達471,868仟元及405,74
7仟元,另因中壢工廠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停工後,主要營業收
入大幅下降,因此能否繼續經營,須視其未來能否改善經營結果及獲
得其他財務支援而定,第一段所述民國九十二年度財務報表係按繼續
經營之假設編製。
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86)台財證(六)字第59385號
台財證(六)字第09100168169號
會計師胡湘寧
會計師林思寧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92年度財務報告,業經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胡湘寧
與林思寧會計師查核竣事,並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在案。
(2)上開財務報告業經本公司93.04.30董事會通過,監察人承認在案
,並置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及抄錄。
(3)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規定公告,詳如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