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
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本公司電子廠為擴充產能,擬向群茂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購入機器設備,於昨日簽訂機器設備買賣合約。
2.事實發生日:91/10/1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機器及附屬設備一批約估二億七千三百萬元,及
群茂己預付訂金但未交貨之機器設備一批二千六百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
免揭露其姓名):群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本公司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
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
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無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機器設備金額須經本公司複核及群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股東會通過,付款金額:頭
期款一億一千萬元將於91年11月20日前支付,餘款分為48期,以一個月為一期,自92年
1月1日起分期攤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
交易價格,以經本公司複核之該公司帳列未折減餘額為基礎,以議價方式決定,並經由
本公司10/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閱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
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並應公告
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
限情形(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
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擴充電子廠產能,以創造營收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