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所頒「上巿上櫃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公告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之數量已達本公司已發行股
份總數百分之二之相關資料如后:
壹、公司申報買回資料:
一、 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四二九、六二八仟元。
二、 預定買回期間: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起至九十年一月十五日止。
三、 預定買回數量:九、四四O、OOO股。
四、 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二元至新台幣六元間。
貳、迄今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一、本次買回股份數量累積已達標準日期: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二、本次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三、本次買回股數:六、八六四、OOO股。
四、本次買回股份之總金額:新台幣二六、八九八、二三六元。
五、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新台幣三.九二元。
六、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六、八六四、OOO股。
七、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二.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