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東森新聞及中時電子報。
2.報導日期:91/04/29
3.報導內容:本公司書香樓建案之住戶抗議331震災處理過程。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331地震當天,本公司就派人員至現場瞭解現狀,4/2舉行協調會、4/4發放緊急
救助金,公司在最短時間內面對問題,處理問題,我們的誠意獲得現場地方官員及
民意代表肯定。
(2)發放慰問金時,大家取得一致協議,等鑑定報告判定責任歸屬,如屬本公司之責
任,本公司必定會負責。如不屬本公司之責任,本公司也會從旁協助住戶處理。
6.因應措施:繼續協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