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
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
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福懋
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對於採權益法評價之福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其長期股權投資1,635,866千元,佔該日資產總額4.89%,以
及同期間所認列之投資利益為35,915千元佔該年度稅前淨利8.65%,係依其
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認列。
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
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
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
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估計,暨評
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財務報
表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六所述,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
資(除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餘
額分別為新台幣2,259,362千元及1,670,536千元佔各該日資產總額之6.26及
4.99%,其相關之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所認列之投資收益淨額
分別為90,576千元及17,349千元佔各該上半年度稅前淨利之15.90%及4.18%
,係依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認列。另,如附註廿二之(二)所述,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述相關被投資公司應行再揭露事項係依據被投資
公司自行提供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資料。
依本會計師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除第
三段所述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若經會計師查核,或將有所調整外,第一段
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我國一
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
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
月三十日營業結果及現金流量情形。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