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4/07
2.公司名稱: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96年1月19日台證上字第0960100432號函辦理,公
告本公司99年03月份高流動性資產及短期借款明細如下:
(1) 高流動性資產 金額:仟元
現金及約當現金 3,969
合 計 3,969
(2) 短期借款 金額:仟元
短期借款 938,557
合 計 938,557
(3)短期借款 938,557仟元。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於98年5月19日與債權銀行團取得協議:
借款本金:
1.次年度(98.7~99.6)原則上償還比率不低於98年6月底銀行借款本金之10%。
2.餘各項借款於民國98年6月前屆期而未受清償部份本金一律展延一年;到期
時視公司之營運情形及配合措施再行檢討展期。
二、借款利率:
1.自98.7.1~99.6.30止,除華銀外皆按中華郵政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
率加計0.45%機動計息(目前為1.05%加計0.45%,合計為1.5%),並固定於次
月五日全額繳付。
2.華銀係以中華郵政公司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為借款利率,機動計息。
三、上述協定事項每年檢討乙次。
四、本公司每月應償還利息,可由當月盈餘或未動用現金餘額及關係人借款來
支應,目前公司運作一切正常。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