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臨時股東會日期:94/03/18
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2)通過修訂本公司
『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相關事宜,如94/01/20董事會決議
私募發行普通股之相關事宜(2)本次發行新股如有相關未盡事宜,股東臨時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為配合實務需要修訂『公司章程』第十八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
第十八條:本公司設董事九人組織董事會,修訂後改為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組織董事會。
第二十五修:本公司設監察人三人,修訂後改為本公司設監察人二人。
第三十五條:增列修正日期,”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