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華 重大訊息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5條之規定被處新台幣陸萬元之罰款

股票代號:1423 利華
發布時間:1998-06-16
主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5條之規定被處新台幣陸萬元之罰款
訊息說明: 一.事實發生日:87年6月15日 二.發生緣由:行政院環保署人員於5月7日至本公司新屋廠稽查 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及清理情形,經檢查結果有廢液滲出污染 地面現象,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5條之規定,被處新台幣陸萬 元之罰款;並限期於6月30日前改善完成. 三.處理過程: 1.5月11日與合法設立廢棄物清理公司簽定清除合約,即開始著 手改善. 2.預定於6月25日前完成改善. 四.預計可能損失:新台幣陸萬元之罰款. 五可能獲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六.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七.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利用現有設備將桶裝破損溢出之無害性廢液予以燃燒,並將 殘渣桶委託合法業者做最終處置. 2.今後屬該類廢棄物,予以立即燃燒處理減廢,並適當堆存避免 污染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