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選擇特定人,以策
略性投資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30,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以實際私募每股價格計算為準。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將依(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
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與(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取
(A)及(B)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孰高者,實際發行
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之依據,目前暫以100年4月20日為定價日,
並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參考價格為39.60元,再依參考價格八成設算暫定私募價格為每股
31.70元。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日後恰定特定人依市場狀況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全數用於償還銀行借款,預計每年
減少財務支出約新台幣9,600仟元之效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因應產業發展趨勢,擬引進策略性投資人,確保
公司長遠的營運發展,因採私募方式可掌握時效性,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
較可確保與策略性投資人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
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訂定(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日後洽定特定人
依市場狀況訂定之。
11.參考價格:未定(本次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案暫定參考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9.60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本次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案暫定私募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31.7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
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
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取具台灣證券交易所核發符合上市標準之同意函,並據以
向主管機關完成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審核程序後,始得提出上市交易申請。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詳盡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