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及本公司所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規定公告本公司處分資產之相關資料如下:
一、標的物名稱及性質:座落桃園縣中壢市石頭段41-1地號等20筆土地
二、事實發生日:89年1月31日
三、交易單位數量:10,890平方公尺,折合3,294.23坪 ;單位價格:每坪217,800元;
總金額:NT$717,483,294元
四、交易相對人:張忠義
與公司關係:無
五、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價格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新燕紡織(股)公司;與公司關係:客戶;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68年12月31日;金額:NT$56,529,011元
六、預計處分利益:553,177,051元
七、付款條件及金額 :
付款日期
付款金額
備註
89/1/31
71,500,000
即期票
89/1/31
71,500,000
票期3/27
89/4/1
120,000,000
即期票
89/4/17
160,000,000
即期票
89/4/27
42,422,526
即期票
89/6/7
94,500,000
即期票
89/6/25
126,000,000
即期票
89/7/5
31,560,768
即期票
契約限制條款:如買賣契約書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土地款包括土地及有效建造執照(尚在桃園縣政府審理中)
八、交易決定方式: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據買賣雙方議價結果
決策單位:董事長
九、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富邦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鑑價結果:205,000元/坪
十、經紀人:無
經紀費用:無
十一、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處分非營業用土地,增加營運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