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9/10
2.減資基準日:99/08/16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99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99年8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9315號函核准減資銷除股份,並經經濟部99年08月
19日經授商字第09901189190號函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各在案,茲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
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暨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計劃書辦理股票
全面換發作業。
二、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已上市股票,計普通股549,783,426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497,834,260元。
(2)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1,649,350,28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64,935,028股,用以減資
彌補虧損,提升每股淨值並強化財務結構。
(3)本次減資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384,848,39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實收資本
額為新台幣3,848,483,980元。
(4)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700股,
即每仟股減少300股,減資比率30%。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計算至
元為止)給付予該股東,所有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三、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將於新股上市買賣日撥入各股東在臺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集保帳戶中。
四、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相同。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99/09/27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99/09/28至99/10/13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99/09/29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9/09/30至99/10/13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99/10/04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日):99/10/14
(7)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
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
辦理換發作業。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99
年9月27日(含)前將現股股票送存入 貴股東之證券集保帳戶即可;未能在99年9月27日
(含)前將現股股票送存入集保帳戶者,請持股票、原留印鑑章俟新股換發日(99年10月
14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換發日(99年10月14日)起,持
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印鑑章、換票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大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4)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逕轉付集保劃撥
費用,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承德
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6)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7)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計劃內容作業事項,將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開始換
發日前分函通知各股東。
4.換發股票基準日:99/10/04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9/10/1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