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1/19
2.契約相對人:寶居建設有限公司(建方)、城立建設有限公司(建方)、城家建設有限公司
(建方)、城業建設有限公司(建方)。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建築執照取得後開工,每期400個工作天,共分三期,
預計18個月內完工交屋。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寶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桃園縣楊梅鎮矮坪子土地
67,639平方公尺(約20,460.80坪),由寶居建設有限公司等四家建設公司出資興建601戶
3層一般商業設施容許使用之透天房屋,完工交屋後共同銷售,地主與建方分屋比例為
32:68。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本案交附信託管理(東亞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全案預計總銷售額約為新台幣26.44億元,
寶豐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分屋比例取得房屋,預計銷售金額為新台幣8.45億元,稅前
獲利估計達新台幣3.04億元。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不動產資源有效運用,為股東謀取較佳之利潤。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