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廣 豐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
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止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等查核
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等係根據查核結果對上
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係由本
所林志隆會計師及金昌民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於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八日出具採權益
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投資損益,係依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
表為基礎認列之保留意見查核報告。
本會計師等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及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規劃並執
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
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公司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
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等相
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之10所述,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
附註十一所揭露之轉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按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認列投
資損益,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上述按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認
列投資損益之被投資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餘額為4,498,809仟元;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
度認列淨投資收益20,223仟元。
依本會計師等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倘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其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投資收益有所調整時,對於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之財務報
表可能有所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
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結果與現金
流量。
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
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等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
等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係依照第四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廣豐實業股
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之明細內容。
此 致
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林志隆 會計師 高 佩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
文號台財證六第0920100961號函 文號台財證六第0920100961號函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八 月 二 十 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